(记者杨振华)农户只要出1元保费,若住房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倒塌,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最高1.8万元的赔偿。近日,磐安县全面开始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我市规定每年每户保费为10元,其中农户出3元,省财政补助3元,市、县财政补助4元。为提高农户参保的积极性,磐安县政府决定县财政再补助2元,这样农户只需要出1元,就可以参保了。同时,农村低保户和没有实行集中供养的“五保”人员,其自交部分保费则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根据规定,具有磐安县农业户籍的所有农户为保险主体,保险对象则为农村居民自有的生活住所。农户参保后,一旦遇灾导致房屋倒塌,每户能获得最高1.8万元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