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禁止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在国内销售和在农业上使用。双高农药的禁用可降低农残,提高无害化生产,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此前,县农业局已与各农药经营单位签订了禁用“双高”农药责任书。如发现仍有违规销售和使用,可向县农业局执法大队举报,举报电话为12316。
另外,我县对非全面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呋喃丹、氧化乐果进货采取申报制度,经营单位要经营呋喃丹、氧化乐果必须向农业局提出书面申请,填报进货数量、进货单位,同时做好销售台帐,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