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磐安纯香炒货厂因为使用旧化肥编织袋包装花生而受到了行政处罚。 1月8日,县卫生局的二名卫生监督员在位于安文镇新里路的磐安纯香炒货厂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使用标有“过磷酸钙”、“尿素”等字样的旧化肥编织袋包装花生等食品。同时,在该厂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吴某没有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为此,县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责令改正、警告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 (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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