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新墙办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补助(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导向作用,促进全县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经县经贸局和财政局严格审核,决定给予县亨达新型建材厂、县春晖新型建材厂2006年度新型墙体材料扶持资金各3万元、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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