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相关人员组成的卫生行政案件合议小组,对近期违反食品卫生和医疗卫生的违法案件进行了合议。合议小组从违法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对案件进行了分析,并对违法案件的证据、依据、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了评议,分别作出了调整行政处罚、重新取证、不予立案的意见。 据悉,为确保卫生执法的公正、公平、公开,有效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保障百姓的合法权益,县卫生局今后将进一步强化案件合议制度,对每件卫生行政执法案件均进行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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