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县工商局获悉,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县消费者协会以落实“消费与环境”为主线,以农村消费安全为重点,努力营造“诚信经营,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和谐共赢”的消费环境,有效提升了消协的社会公信力。全年县消协共受理各类投诉263件,争议金额40万余元,调解263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0万元。
虽然我县在2004年就构建了农村维权网的基本框架,但其作用尚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为此,2006年县消协将加强和完善农村维权网络建设列为工作重点。在农村维权站点人员配备上,坚持“三要四不要”原则,保证全县288个有商店的行政村都有消费维权监督员,并向自然村延伸。“三要”就是要在村二委党员干部中选一批,要在离退休干部中选一批,要在社会热心人士中选一批。“四不要”就是长期不在村的人员不要,聘任不理事的人员不要,文化教育程度小学以下的不要,处理事务不公的不要。
县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目前消费维权工作情况看,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经营企业诚信度明显提高,许多消费纠纷解决在和解阶段。那些规模小、效益欠佳、市场竞争力弱的经营企业诚信度则相对较差,存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方面也存在过度维权现象。如啤酒瓶爆炸伤及一点皮, 花了医药费几十元,却要索赔几十箱啤酒,有的还提出因爆炸的巨响吓坏了他,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这背离了《民法通则》规定的事后补救补偿的范围与要求。
在维权工作中,县消协注重建立社会援助机制,为社会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消费权益提供帮助。 协会专门聘请了两位律师,为弱势群体、群体性消费投诉及伤农重大投诉提供法律援助。县消协同时要求工作人员认真接待每件投诉,做到耐心、细心、热心、公心。对于一般的消费投诉,要求百分之百处理在调解之中。对于争议金额较大、调解有难度的投诉,尽力做好双方的工作,争取和解或支持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