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北京电信企业眼下纷纷以各种套餐形式进行了资费优惠,但离消费者的期望值还有相当距离。昨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提出了电信改革的四点意见,呼吁取消成本几乎为零的手机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
手机漫游成本为零
到外地接打手机,仅漫游费就贵得惊人。昨天,两协会为此指出,移动通讯漫游费实际上是严重背离电信经营成本的现象,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自电信专家的分析:“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都要收取两角的费用何止相差千万倍!”而综观世界各国,收取移动漫游费的国家除我国以外也是极其少有,因此应多借鉴国外经验,取消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
电信利润信息应公示
据统计,我国电信资费标准属偏上水平,国外发达地区消费者电话消费金额不到收入的5%,而我国则达到了8%~10%.电信专家分析,我国电信企业利润高于20%,其他国家没有超过10%的,即使是电信十分发达的美国利润率还不到1%.高额电信资费带来的高额利润已形成垄断暴利,进而造成垄断福利对社会福利的剥夺。
“降低并明确电信资费标准,才是解决移动电信资费问题的根本途径”,市消协、市律协建议,电信企业将成本、利润等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推动价格信息透明化。
形形色色套餐应取消
针对眼下花样繁多的各种电信套餐品种,两协会认为,各种套餐表面看来优惠,但由于使用条件的限制,只能使部分人得到优惠,绝大部分消费者还是被排除在外。而且套餐计算复杂、甚至模糊资费构成和使用条件,实际上并不能彻底解决电信高资费问题,必须取消套餐,简化资费结构。
另外,随着移动通信经营成本大幅下降,已经具备了取消月租费、实施单向收费的条件,不能再以牺牲消费者的利益来谋取超额利润,必须尽快实现彻底的零月租和单向收费。(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