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市长,同样因“特别费”遭到检调机关调查,最后结局却“冰火两重天”。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起诉,而被另一笔“特别费”缠身的台南市长许添财却顺利过关。一时间,台湾司法“双重标准”、“不公平”的质疑声浪席卷全岛。
台湾司法惊现“两样情”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台南市长许添财“特别费”案12日告结,许添财因“罪证不足”未被起诉,其副手许阳明则涉嫌贪污未能幸免。去年,国民党籍台南市议员谢龙介控告许添财把2002至2006年间的“特别费”直接拨入私人账户,涉嫌渎职。检方经审查认定,许添财每月8.8万元新台币“特别费”中,有一半免单据核销,直接汇入私人账户,虽无法证明是私人支出,但许添财用于犒赏员工、公务馈赠等项目金额已超过“特别费”金额。同时,台南地检署认为,“特别费”可定性为“首长实质薪资补贴”,因此在侦结报告中认定,许添财不涉及贪污“特别费”。
报告还特别指出,“首长特别费”使用有其惯例,不能因为审计制度上的缺漏,让机关首长负刑事责任。司法人不该“匠气十足如堆积木般堆砌法律概念”,不该“束缚在法律概念的象牙塔中去解释法条”,令人有牵强附会或罗织罪名的误解。有报道称,这些说法“句句都像冲着(把马英九告上法庭的)台北地检署而发”。
检察官替马英九“鸣不平”
对于台南地检署宣布不因“特别费”起诉许添财,国民党发言人杨渡表示,许添财与马英九的“特别费”案对比明显,许多被台南检方认定并非犯罪的事实,之前却让马英九遭到起诉。既然连检察系统内部都对这类案件有不同看法,起诉马英九自然无法令人信服。更有人认为,台南地检署的检察官等于是在替马英九“鸣不平”。为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呼吁,检察机构应“南北统一”,要么状告许添财,要么撤回对马英九的起诉。
马英九本人也在第一时间回应道,南检的决定符合“特别费”制度的精神及现实情况,并私下对幕僚说,此前“特别费”案一直被政治因素干扰,“现在终于可以付诸理性讨论,好好审视这套制度了”。他表示对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将全力维护,等到4月3日开庭那天,一定会准时出席。
对于外界的质疑和批评,台湾“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表示,尊重许添财案检察官的看法,但也承认南检的不起诉处分书看起来“像是马英九案的答辩状”。台南地检署检察长朱朝亮则表示,南检与北检的认知有差异很正常,但如果“特别费”案能因此达成一致见解,“未尝不是件好事”。
司法公信力受到严重伤害
在同一套法律之下,北说有罪、南说没事,岛内媒体对此议论纷纷。台湾《联合晚报》分析认为,由于认定上的“天壤之别”,马英九被起诉,几乎毁掉自己的政治前途,许添财却一派轻松地认为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结果。马英九现在一定有一种忿恨与欢愉交织的矛盾情绪:一来觉得自己“被害惨了”,二来感慨“终于有一份不起诉书可以佐证我的说法了”。
台湾《中国时报》评论指出,台南地检署侦结许添财案给台湾政坛投下震撼炸弹,翻动整个政局。严格来说,这是检察官内部常见的法理见解冲突,但是对被起诉刚满一个月的马英九来说,却不啻于解救他的及时雨。从短期角度看,马英九可以暂时走出被起诉的阴霾,蓝营形势也回到原点,但陈水扁还得担心官司结果。
《联合报》的评论指出,马英九案与许添财案几乎同时在台湾南北侦查,当时两地检察署曾多次会谈,并一度宣称将同步结案,为所有“特别费”案建立“共同标准”。但最终“高检署查黑中心”以“见猎心喜”之态,作出了“选择马英九办案”的鲁莽决定,对司法形象及公信力造成了难以弥补的伤害。难道司法者要捂起眼睛来自我羞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