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高考体检今日开始
记者从县招生办获悉,我县今年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今日全面拉开。
今年的招生体检工作分化验采血和体检两个阶段。为方便考生,化验采血从3月26日开始到各所学校流动服务,这项工作将于30日结束,胸透也将安排在这个阶段。科室体检从4月9日开始到16日结束,体检站设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内,实行封闭式管理。
针对去年曾有考生因没有对体检信息反馈单进行认真核对,没有及时提出复查的情况,今年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和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组特别提醒考生:在领到体检信息反馈单后,一定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再签名交还体检站。若发现信息有误差或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体检站提出。根据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两天内,由本人向体检站提交书面的复查申请。我县的复检工作具体安排如下:4月9日和4月16日各安排一次肝功能复查,科室体检的复查工作安排在4月18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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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考生凭报名证在报名所在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考生不准戴角膜镜或有色眼镜进行裸眼视力及辨色力的检查,中途不得离场,全部科目检查完毕后,经主检医生发给体检结果反馈单确认后方可离场。
招生办提醒,高校的招生体检必须在指定设立的体检站或医院,考生自行联系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所以考生要注意了解具体体检时间的安排,如采血时须空腹,考生要提前做好准备。另外,考生体检时须携带一寸照片,在填写“体检表”时,“既往病史”一栏要特别慎重,既要客观反映事实也不要误填涂改。
考生在领到体检信息反馈单后要认真仔细核对,确定无误并签名交还给体检站。如发现信息有差错或有异议的应当场向体检站提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招生办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复查费用自理)。
根据普通高校考生体检复查规定,允许复检的范围为肝脾肿大、可疑的肺部病灶、心脏杂音、听力、嗅觉、视力、色盲、色弱、身高和尿常规等。复查必须经主检医生同意、招生办批准,自行复查结果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肝功能常规检查异常的考生,应在一周内到体检站指定地点进行复查,体检站按检查结果做“合格”或“学校可不录”结论。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