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3月28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史兴,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天洪、郭振祥、虞贵荣、方宝康、陈浩波、吕海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书记施彩华到会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张荣贵到会提请有关人事任命,县政协副主席任召放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余建平同志担任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同时还通过了县政府组成部门以及县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会议通过部分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和主要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施彩华在会上指出,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前一阶段的工作有条不紊。围绕发展大局、着眼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和自身建设、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这些都紧扣了我县和谐班子、和谐社会建设的主旋律。她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两点希望:一是胸怀全局,把握大局。把握好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好党的工作大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工作;把握好人大工作的本质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握好人大工作的运作方式,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二是讲究方法,注重实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谋大事、议大事、定大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全县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作决定、抓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做到依法监督有力度,监督方法刚柔并济。行使职权时要出自公心,公正公平,要代表全县人民的意愿。施彩华希望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多学习,多调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史兴在会上对新任命的人员提出要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团结共事、依法行政、接受监督、廉洁从政等要求。对于人大工作,史兴提出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开展人大工作与自觉接受县委领导的关系。县人大常委会要把人大工作置于县委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紧扣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二是坚持依法监督,把握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人大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必要的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和促进。在监督和被监督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开明、大度、宽容一点,多一分换位思考,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