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这了进一步推动该镇计划生育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出台了镇委(2007)24号《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奖励制度的通知》文件,该制度针对全镇自觉落实结扎长效避孕措施或计划外怀孕者能自动流、引产的育龄妇女,凭证明分别给予200元、300元不等的奖励,使群众真正理解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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