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胡银梁)昨天,笔者从磐安教育局了解到,磐安全县35所中小学,已有26所学校办理了土地证和房产证,完成率达77.1%。大多数未办理学校正在协商与解决之中,有望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办理工作。
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健全,学校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其财产所有权亟须明晰,全省标准化学校创建也要求申报创建学校“两证”齐全。为此,全省各地各校纷纷为学校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由于历史原因,磐安县绝大多数学校均未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学校土地、房产的权属一直处于不明晰状态。据统计,2004年9月,磐安全县50所中小学,总占地面积达503072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257028平方米,却只有3所学校有部分土地证,5所学校有部分房产证。
2004年10月,磐安县成立了“学校产权登记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产权登记办理工作指导小组”,全面展开中小学校产权登记办理工作。磐安县政府本着为教育办实事的精神,坚持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宜粗不宜细”的原则,下大决心抓好此项工作。2006年4月,磐安县府办发出了第44号抄告单,明确了中小学用地补办审批手续有关收费问题:一是1988年6月14日前用地的,直接补办供地手续,不再收费;二是1988年6月15日至1997年4月15日期间用地的,收取土地管理费;三是1997年4月16日以后用地的,按磐安工业园区用地实际收费标准收费,并采用先征后返的办法支持中小学建设。
为提高乡镇和学校办理“两证”的积极性,磐安县又成立了协调小组和乡镇实施小组,并实施“两证”办理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和督查制度。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磐安县政府网站和教育网站上每周一都发布《磐安县中小学“两证”办理工作情况周报》,从办理情况、不能办理的主要原因,工作进展情况等方面对每一所学校的“两证”办理工作进行全方位通报,书面稿每周一直接报县主要领导,以此加强对乡镇、学校工作的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