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又一只猫头鹰经过好心人的悉心照料,康复后由县森林派出所民警放归大自然,这已是我县在四月份放飞的第二只国家级保护鸟类。
每年的4月份是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4月10日至16日为 “爱鸟周”。为充分营造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的良好氛围,县林业局专门组织工作人员到菜市场、学校、社区等单位和野生动物经营户发放、张贴“爱鸟周”及《浙江省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画,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知识,以提高全民的保护意识,推动野生动物保护事业的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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