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我县重要水域正式公布。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实行严格控制、保护生态、分类管理、占补平衡的原则,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护区内的水域、行洪排涝骨干河道以及10万方以上水库等9类水域列为重要水域实行特别保护。
为加强我县水域的管理和保护,在重要水域的规划中,县政府召集相关部门审查协调,结合实际,拟定方案,报经省水利厅审核,正式确定花溪———夹溪风景名胜区、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岙坑和西溪2处饮用水保护区内的水域,文溪河道及雷滚口水库、马蹄坑水库等48座水库为我县重要水域。
重要水域的公布,将进一步规范我县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审批,以依法保护水域,有效地维护和发挥水域在防洪、排涝、蓄水、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功能,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