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执行分局在双溪乡政府协助下,成功调解了该乡丽坑村一起拖了七年之久的火灾案,并达成调解协议。 2000年7月13日,陈桂朝(被告)家电线老化引起火灾,共烧毁房屋8间,其中张建华家3间、蔡金祥家1.5间(原告)。原告要求被告作出赔偿。由于双方争执不下,原告于2001年上诉法院,经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赔偿蔡金祥家2700元,赔偿张建华家4800元。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执行完毕。4月27日,经乡政府和法院调解,双方表示从今往后不再追究,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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