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处投毒杀人罪犯羊荷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8岁的羊荷花家住仁川镇洋庄村,一场由她策划的喜糖里的阴谋被彻底揭穿。
2005年1月29日上午10时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县人民医院急诊室医生报案:仁川镇洋庄村7岁男孩曹胤在送县人民医院抢救途中死亡,怀疑是中毒死亡。
接到报案后,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正其率领刑侦大队侦察人员和治安大队民警40多人迅速赶赴现场开展侦察。由于案情复杂,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长马尚伟、副支队长古锦华、大队长陈洪福等领导和刑侦专家先后到我县指导工作,对现场进行反复勘察,认真细致地分析案情。经过尸体解剖和提取的有关物品送市公安局化验鉴定,认定曹胤系“毒鼠强”中毒死亡,这是一起将“毒鼠强”投放在喜糖里致人死亡的重大投毒杀人案。
案发时离2005年春节只有10天,群众都在筹办年货。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徐峰和县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全体侦察人员奋力拼搏,力争在春节前破案,以保证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仁川镇洋庄村有1200多人口。村里各种关系十分复杂。经查,喜糖是2004年农历12月14日洋庄村一村民结婚分给村民的,一共分了80多户160多包。
寒冬腊月,北风呼啸,阴沉的大地,时而下着绵绵细雨,时而下着鹅毛大雪,侦察人员踏着泥泞的乡村小道,顶着寒风,冒着雨雪开展侦察。他们对洋庄村和附近几个村挨家挨户进行地毯式排查,查清每一户每一包喜糖的去向,收回所分发给群众还未吃掉的喜糖,查清村民非法使用“毒鼠强”的情况和来源,排查出一个个嫌疑对象,又一个个予以排除。
随着侦查的进一步深入,侦察人员在侦察中将目标锁定在洋庄村48岁的妇女羊荷花身上。羊荷花与同村的单身汉64岁的曹某长期存在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她有重大投毒杀人犯罪嫌疑。
羊荷花原是一个十分勤劳的农村女青年,她在25岁时结婚,虽然生活在比较贫穷的农村,但她的丈夫十分忠厚老实,对她非常好,家里的一切都由着她,如今已有20和24岁两个女儿,应该说夫妻恩恩爱爱,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可她不满足于现状,不时地寻找新的快乐。十六、七年前的一天,她与同村丧妻的曹某发生了不该发生的关系。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羊荷花与单身汉曹某的“绯闻”在村内和附近的村庄沸沸扬扬,成了公开的秘密。一天,羊荷花与曹某正在幽会时被人发现抓住。
忠厚老实的丈夫为了这个家,为了可爱的女儿,他强压住心中的怒火,因为他懂得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他忍了,原谅了妻子的胡作非为,他好言相劝妻子要珍惜这个家,好好过日子。
可是,扭曲了心灵的羊荷花像着了谜一样,根本不听丈夫、父母的劝告,公开与自己大16岁的曹某勾搭在一起。
然而,随着女儿的长大,两个女儿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女儿反对母亲与曹某的不干净行为。但毕竟她与曹某已经好了这么多年,也不甘心就这样断绝关系。她心中老是忘不掉他。而曹某又时时刻刻跟着她,盯住她,就连羊荷花上厕所也跟着她。深怕她又被别的男人粘上占有。羊荷花害怕曹某报复,真是放不下,断又怕。一个可恶的念头占据了羊荷花的大脑:做掉曹某。
通过侦察,汇总各方情况,种种证据证明羊荷花有重大杀人作案嫌疑。2005年2月2日凌晨2时,侦察人员在洋庄村的家里将羊荷花抓获归案。
对羊荷花的审讯在紧张而艰难地进行着。侦察人员经过二个昼夜的斗智斗勇,在大量的事实面前,羊荷花终于低下了头交代说:“我与曹某相好已有十六、七年了,一直持续到现在,案发前两天的晚上,我还睡在曹某家。但是,近几年来,曹某经常要骂我,把我看得很紧。我既不能和别的男人说话,也不能随便外出,更主要的是在前几年曹某家里有1500元钱被偷,曹某他们说是我偷。所以,我就想把曹某做掉,我在2004年3月就产生了用老鼠药毒曹某的念头,因为太忙和
没有老鼠药才拖下来。后来,丈夫从我妈妈家拿来老鼠药,2005年1月28日下午,我决定对曹某下手。曹某天天到我家,跟着我不放,一天来好多次。28日晚上,曹某在我家玩时与他约好第二天早上5点到我家做土面条。29日早上5时许,曹某到我睡的老房子叫我起床,我与他一起来到新房子做土面条。6点多,曹某回家烧早饭。我知道他吃了早饭马上就会回来,就把某村民结婚分给我家的喜糖里放入老鼠药,放在新房子门前的路上。过了十多分钟,曹某吃好早饭来到我家,一进屋
就对我说:‘荷花,我在你房门前的路上捡到一包喜糖,你拿去吃。我从曹某手中接过喜糖说:这喜糖还是整包的可以吃,不知是那个小孩子掉在这里的,给我几颗吃吃。’我打开扎喜糖的金属丝,在上面拿出3粒糖后,把糖还给曹某说:你也拿粒吃吃。他说糖不喜欢吃,我说那你把糖带给孙子曹胤吃好了。”
曹某十分爱孙子曹胤,因曹胤的父母长年在外省打工,孙子3岁到6岁在家一直由爷爷带,孙子和爷爷之间的关系非常亲密。2004年,7岁的曹胤才由父母带到广东读书,这次从广东回家过年还没几天,就惨遭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