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金璐)记者昨天从市招生办获悉,省教育考试院前天发布关于2007年普通高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自主招生录取办法,除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外,根据我省实际,出台了具体事项安排。
省考试院要求,普通高校在浙江实施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或自主招生录取,必须在5月15日前报送入选考生名单。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考生须提前填报志愿,具体由自主招生录取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及时通知考生填写《浙江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下载)。该志愿表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相关高校在志愿表上签署照顾录取的分值、录取标准等意见并盖章,于5月15日前将其中一份志愿表和入选考生名单报送省考试院,另两份由考生和高校各持一份。
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自主招生录取志愿表,如分别在多所高校填报志愿,则其所填报的所有自主招生录取高校志愿均无效。高考成绩发布之后,已填报自主招生录取志愿的考生仍可按有关要求填报各批次高考志愿。
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不需要提前填报志愿。以有关高校提供的入选考生名单,作为投档依据。
省考试院将先对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招生入选考生进行审核确定,再根据确定的名单或志愿,于提前批最后一天(具体时间以录取工作通知为准)单独投档。高校根据录取政策及招生规定,调整计划,完成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后面各批次将不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