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民政局对我县2007年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了核定。全县2007年度城乡低保对象为3597户、496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为3160户、4304人,城镇低保对象为238户、463人,敬老
院在院老人为199人。2007年城乡低保生活经费达442.7268万元。全县城乡低保金将统一由县内各信用社代为发放;城镇低保金由民政局提供生活保障金发放清册给县信用社,农村低保金由乡镇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清册给乡镇信用社,均以存折方式实行双月发放。农村低保户实行“红、绿卡”管理制度,即“红卡”为年度调整对象,“绿卡”为基本固定对象。据悉,我县最低保障率已达总人口的2.4%以上,大大超出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