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下午,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史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天洪、郭振祥、虞贵荣、方宝康、陈浩波、吕海深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叶顺清,副县长陈剑波,县政协副主席陈家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06年非税收入决算和2007年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07年度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贷款计划;审议通过了《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县人大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磐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县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若干意见》;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史兴在讲话中指出,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他说,《监督法》的实施对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提出了更高、更新、更严的要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量增加了,加强监督的责任重了,要求提高了,监督的力度加大了。要科学定位,有所为有所不为;依法监督,努力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精心选题,着力提高监督的针对性;讲究方法,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