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县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可谓日新月异。路越来越好,交通安全事故却愈来愈多,这与层出不穷的交通安全隐患息息相关。许多隐患则是人们一些似是而非的观念在作祟,比如“逐路”建民房、厂房。我县的许多公路都穿村而过。有的路段连续弯道相接,又加上下坡,再加民房紧毗公路而建,安全隐患可想而知。更有甚者,民房的基础已搭上了公路的排水沟,房主人出门跨出一脚,也许就得面对风驰电掣而来的车轮。还有如磐仙线、磐新线、磐缙线的交叉口旁边的一些企业,紧捱着公路建厂房,有的企业简直把公路当成了自家的大门口。有的企业在公路边建高墙重壁,影响行车视线。总之,追逐交通便利已无形中演化成了“逐路”建房之风。
追逐便利乃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什么事都有个“物极必反”。国家对于各级公路两侧的建筑本有严格的红线控制规定。鉴于我县“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县情,完全按章据典办事不太现实,但“变通”成了“变异”则是交通安全的悲哀,这里有“民”之责任,也有“官”的责任。就“民”而言,安全之隐患如厝火积薪,危如累卵;加之噪音、粉尘之患,“逐路”建房实不足取。就“官”而言,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已成为时代潮流的今天,经济社会发展更应
该体现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对生活质量的提高!
“逐路”建房之风不可长矣!否则,汽车上房入室的悲剧必将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