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完善纳税评估及税务检查协调机制,着力解决多部门多税种多头多次重复评估、检查等问题,优化纳税服务工作,努力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一是成立纳税评估检查协调小组。 由局长任协调组长,对检查评估清册进行分类筛选,并以评估、检查筛选的结果告知拟评估检查的组织实施单位,严防纳税评估及税务检查中多头评估、重复检查的情况出现。二是做好查前核查工作。在下达评估和检查任务书前,由评估部门统一进行核查,切实做到评估和检查一次完成,提高税务管理效率,减轻纳税人负担。三是加强沟通,互
相配合。评估部门为稽查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稽查案源,对评估中发现的偷、骗、抗税和虚开案件,及时移送稽查部门并附上相关评估资料,说明存在疑点。稽查部门对评估部门移送的稽查对象优先安排稽查,稽查完毕后及时将《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或《稽查结论》及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评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