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从本月开始,我县开展了全县统一性的多项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6月10日,我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在海螺街拉开帷幕。
参与单位有交通、供电、经贸等二十多个部门,活动分现场咨询和现场安全知识问答。国务院不久前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该条例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条例全面规范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程序、内容、要求和责任。《条例》规定:事故等级划分共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相关政策部门逐级上报,每级上报不得超过2个小时;调查组应自事故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对事故发生单位最高可罚200万元以上500万以下罚款。该条例为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
本次“安全月”活动,我县还对十个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了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