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2006]23号)、(浙政发[2006]53号)文件 “完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保险制度,鼓励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养老保险” 的有关要求,真正实现计划生育人群“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墨林乡于日前启动计划生育保险工作。此项工作由乡计生办、县保险公司合作开展。
此次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将坚持三条原则:一是自愿原则,由投保人自愿投保,不强制摊派;二是服务原则,确保群众满意;三是群众得实惠原则。该工作的启动实施,对于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解除群众后顾之忧,鼓励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促进社会稳定及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