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路过县城南街一条小弄时,只见一名青年和小男孩各拎着一袋垃圾,把垃圾袋放在垃圾桶旁边就走了。
今年上半年,“乱扔乱倒垃圾杂物”被评为县城“十大不文明行为”,且列为“十大不文明行为”之首。从中可见,乱扔乱倒垃圾杂物,在市民中还有部分人存在。
乱扔乱倒垃圾杂物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小问题,也是一个只费“举手之劳”就能解决的小问题,作为市民就是要从不给县城干净、清爽这张“金名片”抹黑的高度,从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人人有责的高度,来提高思想认识,加以改正。
如果市民在倒垃圾时,能将垃圾倒入垃圾桶,我们的县城就会少去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如果市民离不文明行为越来越远,我们离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近,我们的县城、我们的市民、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变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