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文化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在前期民间艺术普查的基础上,我县日前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抢救保护工作。
8月23至24日,我县举办了普查动员大会和专题培训班,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责任人,确定了普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本次普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全面普查、提供线索阶段,要求每个行政村提供100条线索,类型不少于15项,在9月10日前完成上报。二是把汇总分类后的项目返回给乡镇,进行重点项目的普查,10月20日前上报。三是县普查组对全县特色项目再作重点调查后汇总,搞好总结、调研报告,12月底结束,为编写《磐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集成》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