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县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
按照规定,这次普查的范围是我县行政区域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内容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在册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普查登记的要素主要包括每处调查对象的名称、位置、地理坐标、年代、类别、数量、特征等基本情况,文物本体保存情况和损毁原因,文物周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现状,文物的所有权属和使用管理情况,测绘文物线图、摄制文物照片、采集文物标本及其它相关资料。同时,根据普查的实际情况将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动文物、村落确定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村落。
据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时间从2007年9月开始,到2010年12月完成,共分三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全国统一,为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