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开展的土地执法“百日大会战”中,安文国土资源中心所加强辖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处理了二起非法占地行为。
陈某是安文镇荷塘村梅枝岭脚人,他于今年10月报经批准在荷塘村梅枝岭脚32号使用集体土地66.93平方米建造住宅。建设过程中,他擅自扩建楼梯间,违法占地面积11.92平方米,引起群众的不满。安文国土资源中心所会同规划部门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使陈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当场进行了自行纠正。
朱某是安文镇石头村人,他以屋内楼梯进出不方便为由,于11月15日未经批准擅自在石头村大会堂旁、本户屋东侧主要道路上浇筑露天楼梯一座,占地面积3.08平方米,群众意见非常大。在镇村干部制止未果的情况下,安文国土资源中心所协同云山办事处、村干部当场予以拆除,并恢复了道路原状,保持道路畅通。 (虞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