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农业局、财政局根据磐政〔2007〕65号《关于加强农业中心品牌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出台了扶持“三新”技术实施意见,鼓励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和应用。县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设立“三新”技术推广基金。
根据实施意见,本县选育的新品种通过省级认(审)定的,奖励2万元/个;研制新机具通过省鉴定的,奖励1万元。
经主管部门规划,科研机构或业主引进主导产业新品种(通过省级审定)、新技术(省内领先)试验,补助200元/亩(食用菌补助0.4元/袋),因试验失败造成损失的另行补助;珍稀品种引进试验或开展本地野生中药材驯化,投资5万元以上的,给予1万元补助。
业主新购置频振式杀虫灯,按标准配置并投入使用,面积达200亩以上的,补助600元/盏。
茶叶、竹制品加工大户,新购置先进适用的茶叶、竹制品加工机械,价值在10000元/台·套以上的,补助1000-2000元/台·套。
每年重点安排1-2个村开展可再生能源环保节能机械(生物质气化炉)示范,根据不同型号,补助600-1000元/台。
主导产业农产品基地规模在200亩(食用菌50万袋、生猪1000头、土鸡2万羽)以上,获有机、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系列产品认证,每增一个产品,加奖0.2万元);获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奖励1万元;获GAP基地认证的,奖励2万元。(杨海鸥 厉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