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以来,我县在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经过一年多的宣传教育,现已成为县城广大居民的自觉行动。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也应提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爆竹声声除旧岁,烟花串串迎新春。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增添节日的喜庆氛围,但它所带来的害处也不少。首先是造成经济浪费。有的大户人家,过一个年,用于燃放烟花爆竹的钱成千上万,即使小户人家,过一个年也要花几十元或上百元钱买烟花爆竹。现在,我县农村还出现了一股燃放烟花爆竹的攀比风,谁家烟花爆竹放得多,谁家的日子就过得越红火,谁家的烟花爆竹买得高档,谁家就有气派。烟花爆竹一响,无数巨资烟飞灰灭,这钱花得不值。其次是造成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后,地面上残渣碎沫狼藉不堪,天空乌烟瘴气,到处充满火药味。三十日夜开门红,每家每户都把烟花爆竹放得震天响,造成噪声、空气、地面污染。再次是造成火灾或伤害。长期以来,我县农村发生在春节期间的火灾,大多数是由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另外,烟花爆竹常常成了引发不幸的灾星。有不少孩子因玩烟花爆竹而被炸坏眼睛或灼伤了手和脸,造成终身残疾,这样的事故不胜枚举,教训也十分深刻。
燃放烟花爆竹利少害多,我们很有必要对它进行摒弃和禁止。永康市有一位企业老板在村里带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每年春节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节省下来的上万元钱资助贫困学子上大学,这一义举很值得我县农民学习。如果大家都像永康那位企业老板那样,并富有爱心,那么,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就会变成美好人间,我县的许多贫困学子上大学就能减轻经济负担。
既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于国于民都有利,那么我们就应该付诸行动,摒弃恶习;既然燃放烟花爆竹于国于民有害,我们还有什么理由舍不得放弃呢。鼠年即将来临,广大农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节约、洁净、吉祥、和谐的春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