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早上8点,尖山镇中心卫生院迎来第一个就诊患者周菊园。她化费了医药54元。因为她参加了2008年度的合作医疗,尖山镇中心卫生院为她直接办理了报销款,返回她10.80元医药费。周菊园高兴地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真好!” (张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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