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对乡镇、村级小额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乡镇招投标分中心运作,县有关部门下发了《磐安县乡镇招投标工作规程》。
《规程》对乡镇招标投标的程序和规则、招标的规模和范围、招投标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全面规范了乡镇、村的招投标行为,加强了监督管理,以更好地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该规程明确规定,县招投标中心交易限额以下的项目,包括投资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乡镇、村级使用国有(集体)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资产出让、出租、货物采购等项目,均应按规定进入乡镇招投标分中心进行交易。(杨适时 何真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