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0岁的深泽乡深四村的陈光新,每个月的10号都要去一趟乡邮政储蓄所。在那里,他可以领到政府发放给他和老伴每人每月50元的养老金。
陈光新家中的水田和旱地在诸永高速公路磐安段建设时被征用。因种种原因,当时夫妇俩没有参加失地农民保险。去年下半年,政府免费为他们参了保。在去年10月份,他们就领到了养老金。采访时,陈光新说,现在的政府真是好,为失地农民考虑的很周到。如果是以前,像他们这般年纪大的失地农民,丧失了劳动能力,征用款花完了,就没得吃没得喝了。现在每个月有50元的养老金,基本的生活有了保障,也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了。
为了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去年我县出台了《磐安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每个参保人员政府补助6000元,个人(含村)集体缴费分6000元、11000元、16000元、21000元、26000元五档,由参保人员自由选择,并一次缴纳。被征地农民参保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可办理领取保障金手续。同时,还规定符合参保条件、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允许个人不缴费办理参保手续,每月可领取保障金50元。
陈光新是不交一分钱领到了养老金,而同村的陈元喜夫妇与他不一样,是自己掏钱参加了失地农民保险。他家中的土地也是在诸永高速公路建设时被征,当时他领到了9000元的征地补偿费用。经过一番比算后,夫妇俩还是觉得交了合算,于是他们拿出12000元参加了保险。现在他们每人每月可拿到95元的养老金。陈元喜说,他自己身体不好,需要在家中休养。妻子平时做手工活或者帮别人摊晒粉干挣一些钱补贴家用。现在每个月有这份养老金,就像吃了一颗定心丸,即使平时收入不多,人也不会很急躁,毕竟这养老金是“长流水”,月月都可领! (记者 胡枭)
新闻链接:截止去年底,我县参加失地农民保险的有7000多人,其中免费参保的人有3615人。实行免费办理社保后,新征地和已征地的失地农民分别实现了即征即保和应保尽保,使政府的普惠得到最大限度的放大。同时,失地农民养老金标准将每两年调整一次,使之随经济发展、财政增长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