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交通局和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文出台了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新规定,从3月1日起,新训学员须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以保证学员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和技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金华市自3月1日起新参加驾驶员培训的学员须与驾培机构签订合同,从法律上保证了驾培机构和驾培学员双方的责、权、利。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运管部门还要经常性的组织对培训合同的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一旦发现有乱收费等违法情况,运管部门将取消驾培机构的评优资格,严重者将被清理出教练员队伍。 (陈旭中 陈巧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