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出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等农村财务相关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从2007年11月8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乡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审计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着重明确了审计范围、审计职权、审计程序和奖惩规定,为依法进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分会计核算基本要求、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档案等内容,其中对37个会计科目的核算进行了讲解,对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成员账户表等会计报表统一了格式,会计档案保管则以表格方式进行期限规定。(张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