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至21日,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开展了种子专项执法检查,共抽查10个乡镇的种子经营店29家、流动摊点11家。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种子店经营规范,种子总体质量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检查中发现有12家种子经营店和11家流动摊点没有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出现质量问题时难以追溯;二是集贸市场出现自繁自售的杂交水稻种子,《种子法》规定农民自繁自用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出售、串换,但杂交种子由于制繁种过程对隔离、去杂要求高,未经批准生产及质量检验不得出售;三是出售散装种子;四是从外省引进的个别品种无引种审定号;五是部分品种种子标签不规范。对上述问题,农业执法大队根据《种子法》规定,提出了限期整改、没收等处理。
农业部门提请农民朋友购种时注意:不要购买水稻、玉米、西瓜等作物未经审定的种子,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或散装种子,购买时应索要售种发票,以备后查。 (吕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