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决定今年由县财政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备购置、更新、改造,争取到2010年在全县基本建成网络健全、配置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运行科学、监管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让城乡居民在社区可以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为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我县决定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社会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中心对分中心和站实行一体化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通过上门服务、连续性服务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基本医疗等服务。同时,大力推行社区责任医生制度。按照服务区域划分和人均服务1000—2000人口的要求,建立以社区责任医生为骨干、社区护理等人员共同组成的社区责任医生团队,综合运用上门巡诊、家庭病床、全科门诊等措施,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社区责任医生对责任区内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和巡诊等主动服务次数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此外,建立分工合理的纵向协作机制。县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挂钩结对,建立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新格局。
为了真正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各项工作任务,县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完成工作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资金补助。同时,决定从今年起按全县常住非农业人口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新增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专门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今后还将随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补助标准。此外,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管理,并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以促进我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陶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