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方前镇陈岙村三农民的3亩多贝母田间生长不良,怀疑位于该村下畈的县渠成氟化有限公司污染物造成。
接到投诉后,县农业执法大队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前往方前实地查看,为使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在“渠成氟化”公司的申请下,及时组织了省、市、县有关专家对陈岙村贝母生长不良原因进行农业生产事故田间现场鉴定。专家组认定:贝母生长不良原因是出苗时遇雪冻天气,植株生长弱,抗逆能力下降。部分植株叶尖水渍状病斑和枯萎症状,属贝母黑斑病等病害引起;部分植株生长势弱是由于种鳞茎质量差造成。未发现明显的由污染物对贝母直接造成的危害症状。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与当地政府一起,及时协调了此起农业生产纠纷,避免了农民再次上访,保障了社会安定。(马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