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规模最大的手机销售店——“洪昌手机”于4月18日开业,开业当天盛况空前,客流量最大时达一千三百余人。
18日一大早,就有人早早在洪昌手机店门口排起了队伍,到8时许,所在店门口的海螺街就汇集了近千人。县公安局得知情况后,立刻召集民警前往疏导,最后确定开业优惠活动在县影剧院进行,影剧院内一下子涌入了近七百人。由于当时部分群众情绪较为激动,现场一度发生混乱,但在公安民警的帮助下,活动得到了顺利进行。据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正其介绍,得知“洪昌手机”开业人数众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时,该局立即布置了应急方案,调动了所有在城警力,保障了广大顾客和商家的安全。
本次开业活动尽管已经过去,但其中的一些问题值得深思。正如洪昌公司老总洪昌伟说,如果没有县公安民警的参与,这次开业肯定不会如此安全、顺利。根据公安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200人以上的体育比赛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时,承办者应当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为此,公安部门提醒商家在举办开业、重大促销等活动时,必须向当地派出所提出安全许可申请,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这次活动,也让商家对自身经营有了更深刻的思考。洪昌伟说,一些在仙居、东阳和我县边远地区的群众早晨三、四点时就起床,赶到县城来参加开业,这种情形让他深深感动,作为一个经营者,唯有把企业做得更好,以质优价廉的商品和诚实守信的服务来回报顾客对洪昌公司的厚爱。为此,本次活动,洪昌公司比计划多支出了两万多元的商品用于回报消费者。
此外,有关人员还提醒,商家在举办开业促销等活动时,还需谨防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干扰,以确保商务活动在和谐有序的气氛中进行。
(记者 潘一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