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建设局、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2008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有关文件。今年救助对象从原来的低保户扩大到农村低收入家庭,具体对象为四类:一是居住房破旧或为危房、无房的,不宜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二是居住房破旧或为危房、无房的低保户;三是因自然灾害或火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倒房户或无房户;四是因其他原因生活困难,居住房破旧或为危房、无房的其他困难户。补助标准分成四档:新建每户补助5000至8000元;修缮按照不同的规模给予相应补助;置换每户补助3000至5000元;租赁按协议一次性补助租赁费的三分之二,或逐年补助。困难户要向村二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公示后逐级报批。(胡永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