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从6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日前,记者走访了供销社、华联、好乐多等商场,发现我县已经全面执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
在城区一位退休老干部说:“过去我们很小使用塑料袋,后来随着物质的丰富逐渐流行起来。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一场消费革命,目的是为了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鼓励使用竹篮子、布袋子等替代品。当然,习惯了使用塑料袋,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也会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不便,但为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造福子孙后代,作出一点牺牲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在采访多数市民时,他们表示: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是好事,他们会尽量少用或不用塑料袋。在商场,记者发现许多消费者因所购买物品少而直接将商品带走。一位刚从菜市场出来的年轻人提着一篮子菜,笑哈哈地告诉记者:还是用竹篮子好,放在车上很方便。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对塑料袋的生产销售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从源头上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生产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引导、鼓励群众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也联合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