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县决定在卫生系统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目的是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长期和谐稳定的医疗卫生工作环境,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次创建活动的对象为全县县级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主要工作任务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服务方式,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置纠纷,防止矛盾激化;落实防范措施,强化治安管理;治理周边环境,消除治安隐患;把握舆论导向,营造和谐氛围。“平安医院”考核采用申报制。根据我县的工作安排,要求乡镇卫生院在2008年底前完成县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县级医院争取用3年的时间完成省级“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对获得省、县级“平安医院”称号的医院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查验审。据了解,创建“平安医院”工作情况将与各医院的年终考核挂钩。对创建不力的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陶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