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别人有矛盾,没有当面提出,也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是捏造犯罪事实加害于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法律制裁,没想到,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反倒是自己。近日,县公安局对涉嫌诬告陷害的马某处以治安拘留七天的处罚。这是我县警方近年来查处的首例诬告陷害案件。
8月7日晚,马某以短信方式向金华市公安局报案称:“磐安县深泽乡某村陈某,2006年至2008年1月间在安文下罗山工地和药材市场把存余的2吨多炸药与深泽某村陈某某两人私下卖买,炸药不明去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指令后,立即在当晚展开调查。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江栋提出要求:为全力维护奥运会期间社会稳定,一定要彻底查明案情,对涉案人员要从快从严查处。治安大队一方面迅速对被举报人家里进行搜查,并对下罗山工地负责人及相关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查明工地爆炸物品的流向;一方面加强对陈某、陈某某及马某的询问。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公安机关查明,马某所报称之事属子虚乌有,原来马某与陈某有经济上的矛盾,马某在奥运会开幕前捏造他人严重犯罪事实,企图使陈某、陈某某受到刑事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县公安局对马某作出治安拘留七天的处罚。
(卢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