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为6027元,同比增加627元,增长11.6%。前三季度农民收入主要特点:
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089元,同比增加302元,增长16.9%。占现金收入的35%。在工资性收入中:县内从业得到收入1660元,同比增加236元,增长16.6%;县外从业得到收入429元,同比增加67元,增长18.5%。
家庭经营收入增长较快。前三季度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3512元,同比增加435元,增长14.1%。占现金收入的58.3%。其中来自农业1749元,同比增加229元,增长15.1%。第二产业1313元,同比增加547元,增长71.4%(家庭工业973元,增长50.6%);第三产业184元,增长9.6%。
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减少。前三季度财产性收入人均80元,同比减少95元,同比减54.4%。主要是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减少。转移性收入人均347元,同比减少4.1%。(马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