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兴,副主任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政协副主席陈家庆,县人民法院院长黄美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汤向明应邀列席会议。
根据磐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荣贵的提请,会议表决通过任命周剑敏同志任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会议同意接受张荣贵同志因工作需要辞去磐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议,决定由周剑敏同志代理磐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记者 胡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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