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县工商局组成8个清理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市场乳制品全面清理检查活动。本次活动主要检查超市、商店、城镇和农村的零售摊点等市场流通领域,检查对象为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批批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
从检查结果看,我县城区和乡镇所在地的超市、商场、放心店等经营场所情况较好,大部分经营者已经停止销售未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的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部分城郊和农村的零售摊点发现了少量未加贴标识的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仔细核对乳制品的生产日期,对于未加贴标识的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乳制品,现场要求经营者立即全部下架,停止销售,由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和批批检验,待厂家检验合格后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绿色,直径不小于2厘米),方可重新销售。(方正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