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下午,汪某和王某拿着一本房产证来县房管处办公室,要求给房产证真假鉴别。房管处工作人员核查登记档案,房屋所有权人周某,房屋坐落浙江省磐安县壶厅西路2幢203号,发现根本无该房产登记。再说房产证式样与全国统一印版的房产证也不一致,通过鉴别,确认该房产证是假证。该案已报县公安局查办,假房产证已按规定没收。
笔者提醒大家,现在有的不法分子,制造假的房产证,在民间借贷,实属是诈骗,注意不能受骗上当。如果需借贷,也应通过房屋抵押登记,才能避免受骗上当。蔡忠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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