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博会开幕在即,日前,县农业局代表县筹展办与参展企业就参展产品质量签订了责任状,要求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参展产品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并对参展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参展企业展销的产品,必须是自己生产或经营的产品,不能代销其他产品;要对本单位参展产品开展各项质量安全问题排查,严禁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产品参展;参展农产品宣传和布展画面上,不允许虚假宣传,不允许出现“国家免检产品”、“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等类似字样;严禁展位转卖、转让、出租或分摊,保证货品充足,商品明码标价。
据悉,参展企业若出现展品质量安全事故或违反产品展销有关规定,县筹展办将给予取消展位费补贴、取消三年内参展资格等处理。 (周中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