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磐安作为一个农业大县,其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对促进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县农业主要经历了四次大的调整发展阶段。第一次是以粮油为主的农业发展阶段(1978-1985年),第二次是由单一的粮食生产向多种经营转变(1985-1998年),第三次是多种经营更加注重优质、效益阶段(1998-2003),第四次是农业经营体制转型探索阶段(2003-今)。通过几次大的发展,我县农业初具规模,特色显现:区域经济、主导产业基本形成,我县农业已经初步形成了安文区域的中药材、香菇,玉山区域的茶叶、茭白,盘山区域的毛竹、中药材等各具特色、差异化的区域发展格局。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一定程度发展,全县共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0家,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1家,资产总值达到5.4亿元,已建立联结基地3.98万亩,其中订单农业面积达5000亩,带动农户1.45万户。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75家,分布全县20个乡镇,带动农户7200多户、联结基地1.6万亩。品牌化、市场化效益得到较好发挥,我县农业先后荣获“中国药材之乡”、“中国香菇之乡”、“中国磐安生态龙井茶之乡”的美誉,企业共创建省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5个,金华市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商号)19个,有效扩大了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当前,我县农业还是处于以千家万户生产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农业阶段,农业生产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主导产业发展后劲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弱,一些主导产业一直在低水平上徘徊,有的甚至面临着萎缩的危险,由于品牌知名度不高,导致许多产品只能“借船出海”,产品附加值低。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薄弱,劳动生产效率低下。产业化发展水平低,产业带动能力不强。服务保障体系滞后,产业发展环境欠佳。
我县农业要实现质的提升,要实现跨越式发展。一要加快“三大”转型。加快推进种养型向加工型农业转型,农业产业就种养业而言,比较效益是比较低的,但是包括种养、加工、销售业在内的农业产业链(即包括食品行业),它的比较效益是比较高的,完全可以达到社会平均利润率。特别是我县的中药材茶叶、经济林等特色产业,要大力发展二、三产业,让种养业分享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不断提高产业效益。加快推进单一型向多功能型农业转型。加快推进粗放型向集约循环型农业转型。积极促进农业增长由主要依靠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源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二要实现“四大”升级。以建设现代农业为方向,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向农业科学化、商品化、集约化、产业化迈进。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要大力推广低成本、高收益的大棚设施、节水灌溉技术、农业机械化,加快由大田农业向设施农业升级。以推进集约经营为目标,提升产业市场竞争力,加快由目前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向龙头企业集中经营和以专业户为基础的合作经营转变,提高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增强产业带动能力,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组建专业合作社,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业服务组织,实现由传统农民向新型经营主体升级,增强产业带动能力。
要加快我县农业转型升级,首先要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产业发展后劲,整合药材中心品牌———磐五味,高山蔬菜产业,要充分发挥生态和反季节优势,食用菌产业,要调整品种结构,畜牧业要向生态化、标准化、更具规模化转型。其次要强化组织引导职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培育一批实力较强、产业关联度大、辐射带动力强、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依托龙头企业、种养销大户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渠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第三要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夯实规模经营基础。依法引导和鼓励各类主体采取直接转包、租赁、互换、转让、入股及委托发包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特别要加大我县林地、园地的流转力度,建立土地流转激励机制,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以土地流转来推进规模化基地建设,以规模化基地建设来带动土地流转。四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围绕一个产业有一个中心的品牌的目标,采取多种模式,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五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凸显生态核心优势。六要构建农业服务体系,优化农业发展环境。充分利用责任农技员推广制度、农民中专学历教育培训等加快科学技术推广;探索建立低收入农户创业贷款、农信担保、互助基金等农村金融体系,改善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环境;积极鼓励和支持农资经销商、农村经纪人、科技人员、农村乡土人才等发挥自身优势,投资创办或合作举办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记者 张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