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县经贸局制作的“节能减排”宣传板到企业巡回宣传,效果良好。许多老总说:平时自己忙于抓生产,想不到企业在节能上有很多文章可做。看了节能减排宣传后,茅塞顿开,企业可节约很大一块开支。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为此,县经贸局开展了以“节能减排、科学发展”为主题的一系列节能宣传活动。活动主要通过宣传板、悬挂宣传横幅、召开重点用能企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倡导社会、企业重视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共建和谐家园。
同时,职能部门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检查,对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责令关闭。加强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的检查,对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依法没收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加强对能耗限额标准的检查,对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陈可礼 陈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