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县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月16日在县城召开,会期暂定五天
1月9日,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兴,副主任陈天洪、郭振祥、虞贵荣、陈浩波、吕海深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周剑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峰齐,副县长陈剑波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作出关于召开磐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磐安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09年2月16日在县城安文镇召开,会期暂定五天。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的县十一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审议了县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建议名单。
会议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2009年工作要点;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磐安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县财政局《关于磐安县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2009年县财政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2008年代表工作先进评选结果的通报。
会议补选了市人大代表,还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记者 胡枭)